鋼筋混凝土結構房屋使用年限,由業主和設計單位,一般為30年的同意。當地的生活結構和結構加固已使用和不超過50年的年數,作為業主項目要求或特殊需要的結果,有一個較長的壽命,應采取的措施旨在住人集裝箱加強如果有必要,專家們將召開會議,討論確定解決方案。原有的抗震設計,低強度的或舊的混凝土房屋結構的抗震設防標準設計,加固住人集裝箱改造現有規范的大部分是難以達到設計要求。
改造設計中使用的加固材料應輕,以利于減少地震反應,以避免原有的基礎上進行加固;層應提高鋼結構屋頂的使用,輕維護結構;原子結構,減少或沒有加固,以較低的房屋使用的影響,減少住人集裝箱電力傳輸加固原來的組成部分,應明確,結構簡單,無損傷或損傷較小的現有結構,住人集裝箱施工方便,成本低的方案;需要考慮力滯后造成材料的強度增加的壓力,應該是新標準的第二部分,法規做出相應的折扣;應遵循加固施工簡單,方便,我們可以保證住人集裝箱質量,這是一個原因。
住人集裝箱鑒定和檢測修改鋼筋的施工圖設計文件,但也需要與新的建筑施工圖文件,發送文件審查施工圖審查部門,如果在一樓門面或大型臨時改造的主要街道上的原始屋頂,住人集裝箱設計中應由當地規劃部門批準的設計文件(包括測試報告,鑒定和評估數據,設計圖紙和計算,有關批準文件等),應與新的工程設計存檔。